为加强药学院团委组织管理,全面提升药学院团委工作效率,积极配合老师、学校的各项工作,服务全院团员青年,现制定如下制度:
一、每周举行一次团委全体成员例会,时间为每周日晚六点,地点在办公楼221会议室,由办公室人员做好会议记录,并存档备份。
二、每周各部门举行一次部门例会,由各部门部长主持会议,实行例会互听制度,时间地点自行安排,并将例会互听记录上交到办公室备份。
三、参与人员务必准时参加,不得迟到,不得早退,不得无故缺席,有事必须向本部部长和副书记请假。
四、会议开始前,手机必须调成振动或静音状态;办公室负责点名。
五、会议期间,不得无故离席,不得交头接耳,不得玩弄手机,与会人员应积极发言,认真听取,并做好会议笔记,保持良好的会场秩序。
药学院团委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