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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

关于开展2021年度下半年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及相关部门:

根据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学校将对2019年立项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我校2019年立项且上半年未结题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共17项。(详见附件1)

二、重要说明

按照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要求,课题负责人不得参与其他课题;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两项规划课题研究。此次申请结题的课题中不符合以上条件的,必须主动做出调整(不需提交变更申请,直接退出课题组),否则不予结题。人员做出调整后,须在结题汇总表中备注。

三、材料要求

1.电子版材料:文件夹以负责人姓名命名,子文件包括:《结题申请书》、课题研究报告、主要研究成果及相关佐证材料文件夹、过程性材料文件夹、结题登记汇总表。除结题登记汇总表外,所有文件均为PDF格式,所有文件大小总和不超过50M,具体要求如下:

(1)《结题申请书》(附件2,新版):填写注意事项请参看“填写说明”(附件3)。

(2)课题研究报告:不少于8000字,撰写格式要求参看研究报告模板(附件4)。

(3)主要研究成果及相关佐证材料:限5项以内,切勿超项。成果为论文的,须提交论文原件的扫描件,包括封面、版权页、目录页(须将负责人姓名突出显示)及完整内文;成果为著作的,须提交著作封面、版权页、目录页的扫描件及著作原件1本;成果为调研咨询报告的,须使用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进行复制比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复制比不超过20%。

(4)过程性材料:立项通知书、开题报告书、中期检查表、变更审批表(若中期检查时未作变更则可忽略),均为原件的扫描件。

(5)结题登记汇总表(附件5):由学院(部门)统一汇总。

2.纸质版材料:《结题申请书》、课题研究报告、主要研究成果及相关佐证材料、过程性材料各一份,用夹子夹好,切勿装订。

以上材料请于9月22日前经学院(部门)统一报送至高教中心,电子版材料发送至czdgj2017@163.com

联系人:李姗姗,电话:86172218。


附件:

2021年度下半年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验收通知材料



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