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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吉林省第十二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单位及相关部门:

吉林省教育科学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吉林省第十二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

一、注意事项

1.根据省级部门限额申报要求,若申报数量超额,学校将对参评成果评选后择优推荐。并按照省级要求开展线上申报,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2.请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填写成果申报表、活页,并认真阅读通知,按通知要求提供成果佐证材料。表格、材料形式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其参评资格。

二、材料要求

1.著作类暂不用提供成果原件。

2.请各单位统一于2021年9月22日前提交纸质申报表、活页、成果材料、盲审成果材料,一式三份;电子版材料以“申报人+文件名称(如申报表)”命名,其中成果材料、盲审成果材料需为50兆以内的PDF文件。电子版材料及申报汇总表统一发送至czdgj2017@163.com。

联系人:李姗姗,电话:86172218。




附件:

1.《关于开展吉林省第十二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

2.吉林省第十二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表;

3.活页;

4.申报汇总表。



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