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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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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审核评估整改回访及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吉林省地方本科高校审核评估整改回访工作的补充通知》要求,我校将于11月18日-29日接受省教育厅专家组的进校回访检查。为做好相关迎检工作,结合期中教学检查,拟开展校内教学检查,具体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人才培养方案;

2.试卷;

3.毕业论文(设计);

4.教师教学档案(本门课程教材、教学设计、教学方案、教学日历、讲稿、指导性自学等)。

5.组织开展听课、期中考试等常规期中教学检查。

二、检查时间

1028-11月8日(第9-10周)

、检查方式

1.教学单位自查。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职责分工和审核评估整改工作方案对教学情况进行全面自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部署,确保各项检查内容工作落实落细落到实处。

2.集中互查。10月28日起,各教学单位按照学校总体部署,组建检查组对互查单位教学情况进行集中互查,各互查组按照《教学工作检查互查分配表》(见附件)完成集中互查工作。

3.随机抽查。学校对各教学单位教学情况以及互查工作开展等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四、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将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回访工作作为学校高水平本科建设重要抓手,坚持问题导向,科学总结,仔细梳理,认真部署,积极做好自查和专家考察的准备工作,确保材料详实、数据准确、组织有序。

2.各教学单位须准备好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试卷、毕业论文(设计)、教师教学档案等,特别是整改以来的教学材料,要达到审核评估整改回访检查的要求。

3.任课教师须准备好本门课程教材、教学大纲、教案、课件和课程教学设计等材料,为专家看课、听课做好准备

4.各学院、各教学单位要边检查、边总结、边改进、边建设,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撰写总结报告,于2019年11月15日前报送教务处。

附件:教学工作检查互查分配表

教务处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