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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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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本科专业建设评估工作的通知

为全面提高专业建设质量,以一流专业建设为目标,充分发挥评估的导向、诊断、优选、改进、提高等功能,建立本科专业建设、评估、认证长效机制,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本科专业建设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的对象

评估对象为有招生计划且未完成专业认证的18个专业,即中医儿科学、中医骨伤科学、制药工程、药学、药物制剂、生物制药、中药资源与开发、中药制药、针灸推拿学、护理学、中西医临床医学、康复治疗学、中医康复学、公共事业管理、市场营销、药事管理、健康服务与管理、医学信息工程。

二、评估方法

主要通过自评总结、审核数据、汇报展示等方法来实施。

1.自评总结:由各专业对本专业建设思路、专业特点、专业建设现状、问题与不足等内容进行总结与自评,撰写专业建设基本情况汇总材料及自评报告。

2.审核数据:评估领导小组会同督导组等相关专家深入各专业所在学院查阅相关资料、了解有关情况,并对自评报告中数据和相关建设问题进行提问和核实。

3.总结汇报:各专业对专业建设自评结果进行汇报。

三、时间安排

1.自评准备:3月15日—4月15日。各专业准备材料,进行专业摸底自评。

2.论证考察:4月15日—30日。提交自评报告和专业基本情况简要汇总表,专家进行材料审核,论证考察。

3.总结汇报。5月上旬,各专业做专业自评总结汇报。

专业评估将与学院自评工作同步接受检查和汇报。

四、评估要求

学校本科专业建设评估工作,是对目前现有专业建设情况的全面梳理,也是学校迎接教育部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重点工作,对优秀专业学校将增加专业建设力度,对特色优势、师资力量等薄弱专业将限期整改。请各专业所在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准备,做好本科专业建设评估工作。4月1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专业建设基本情况简要汇总表和专业自评报告的Word版、签字盖章扫描PDF版,统一报送至教务处。联系人:田钰琨 联系电话:86172408。

                     教务处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