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根据《吉林省高校优秀科研成果评审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吉林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13年度吉林省普通高校优秀科研成果的推荐和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被列为省教育厅科研规划项目或经省教育厅推荐申报的教育部科技与人文社科项目,并已通过验收。以上范围不包括高校校级教学、科研项目。
二、申报类别及奖项设立
此次申报项目分科学技术类(理科)和人文社会科学类(文科)两个类别,分设一、二、三等奖。
三、申报材料
1.《吉林省高校优秀科研成果评审书》按文理分类;
2.《吉林省教育厅自然科学(人文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验收报告书》复印件;
3.优秀科研成果评审专家推荐书(见附件3);
4.佐证材料。主要包括:研究成果推广应用证明、研究论文、著作、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除著作外,均可提供复印件)。
以上材料一式6份,装订成册。
四、评选审依据及标准
《吉林省高校优秀科研成果评审暂行办法》等有关办法及规定。
请于9月11日中午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报送科技处。
联 系 人:郭骏骐
联系电话:5421
http://kjc.ccucm.edu.cn/sub_show.asp?id=971
科技处
201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