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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

关于修订2022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的通知

关于修订2022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课程标准的通知


各学院、部,有关教学单位:

课程标准是组织教学工作、检查教学任务、评价教学效果、选择教材、编写教材、装备教学设施、落实教学计划、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文件。为进一步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的通知》(教高〔2020〕3号)、《长春中医药大学关于修订2022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长中大校发202259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安排,在上一版课程标准基础上开展2022版人本科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修订原则  

1.立德树人,课程育人聚焦教育工作的“两个根本”,遵循“四个回归”,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挖掘课程中的德育、美育、创新创业元素,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课程教学始终,把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理想信念和价值观引领有机地结合起来,实现全方位育人。

2.目标明确,体系完整。紧扣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明确课程在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地位和作用,明确课程对各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培养要求及达成度,确定学生通过学习该门课程应达到的知识目标、能力目标和素质目标,并围绕课程目标的达成设计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教学进程、考核与评价等。

3.内容科学,整合优化。紧跟学科发展前沿,整合、拓宽、优化课程内容,提高课程的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改革教育教学方法,着力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同时要明确本课程与同专业培养方案中的其他课程的联系与分工,减少课程之间教学内容的交叉与重复,处理好先修课程与后续课程的衔接与配合;要总结和吸收近年来教学改革、学科发展的新成果,融入新医科、新工科、新文科的相关知识、技能、素养等,体现行业产业发展的新模式。

4.讲求实效,实践创新。实验实践项目应以创新性、设计性和综合性项目为主,验证性实验为辅,重点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操作技能和综合设计能力,将创新精神培养贯穿课程始终。

5.文字严谨,格式规范。课程标准原则上须使用统一模板(见附件),并根据模板的说明进行修订或制定。力求文字严谨,简明扼要,名词术语规范。

二、修订范围

2022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全部必修及限选课程,包括理论课程实验/训课程

三、修订要求

1.各教学单位主管教学工作的领导须作为课程标准修订的主要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所开课程课程标准的修订工作。课程负责人作为课程标准修订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课程标准的起草和修订工作。

2.各教学单位须成立课程标准修订领导小组,积极发挥基层教学组织的作用,广泛动员、统一认识,充分调研,借鉴国内外相关课程的教学内容安排及教学方式;认真研讨,加强同专业不同课程内容之间的整合,避免疏漏或重复。

3.不同专业培养方案中,课程名称相同但学时学分不同的课程,其课程标准应按授课专业培养方案中培养要求分开编写。

4.专业相近或相同,课程名称和学时学分均相同的课程,可以通用一个课程标准;课程名称相同但学时学分不同的,课程标准应分开编写。

5.各教学单位要组织校内外专家对本单位教师拟定好的课程标准进行审核;由院级教学指导委员会审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后再提交教务处。

6.各教学单位要把课程标准修订过程中的调研、论证、咨询、审议等相关资料文件整理存档。

7.所有课程和信息汇总表的Word版、签字盖章扫描PDF版须在43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教务处。联系人:田钰琨,联系电话:86172408,邮箱:ccucmjsk@163.com。


附件1:理论课课程标准格式模板

附件2:实验课课程标准格式模板

附件3:课程标准格式模板

附件4:学院课程标准信息汇总表



教务处

2023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