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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教育评价改革试点项目的通知

各单位及相关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特别是教育评价改革的重要论述,推动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根据中共吉林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组织申报全省教育评价改革试点项目的通知》(吉委教组秘〔2022〕7 号)文件要求,推进我校教育评价改革工作落实落地,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教育评价改革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内容,通过教育评价改革试点项目申报,在教育评价制度和改革模式上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坚决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提高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提高职能部门履行教育职责水平,完善立德树人落实机制,健全引导教师潜心育人的评价制度,丰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办法,科学制定选人用人方式,为吉林省高校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二、申报原则

(一)坚持目标导向

重点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教育评价改革牵引教育教学综合改革,统筹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建设高质量教育评价体系。

(二)坚持重点突破

紧扣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重点任务,在改革学校办学评价、教师工作评价、学生学业评价、选人用人评价上实现新提升;在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上实现新突破;在优化评价内容、评价方式、评价手段、评价组织形式上实现新探索。

(三)坚持统筹兼顾

坚持统筹协调、系统推进。试点项目申报范围既包括各单位、部门计划开展、率先探索的项目,也包括此前已经开展且具有较好工作基础的深化提升项目。

(四)坚持动态管理

学校将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对试点项目开展情况实行定期评估,对改革成效突出、带动效应明显的试点项目,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对试点项目开展不积极、措施不扎实、成效不明显的试点项目进行督导、整改,直至取消试点项目资格。

三、试点项目申报类别和申报内容

根据学校教育评价改革工作实际,本次申报试点项目分为学校试点和项目试点两类。具体内容如下:

(一)学校试点

试点申报内容:包括立德树人成效、完善学校各级各类评价标准、师德师风常态化、长效化建设、教师教学及科研评价、德育评价、体育评价、美育评价、劳动教育评价、学生学业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创新过程性评价办法、完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等方面。

(二)项目试点

试点申报内容:包括党政职能部门聚焦人才培养、服务一线教学工作评价、教师评价、学生评价、用人评价四类重点任务。着重围绕学校办学某个具体方面或具体环节开展的改革试点工作,申报单位、部门自行确定申报题目和内容。

四、组织领导及相关工作安排

(一)组织领导

本次申报工作由学校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各单位、部门结合本单位、部门工作实际,立足改革创新,完善各项评价制度、评价标准,精选试点内容,做好试点项目申报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工作安排

1.项目申报。学校对申报项目择优推荐,被推荐的申报项目最终由吉林省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评审立项。

2.经费支持。学校根据申报项目内容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3.材料报送。请于2022年10月10日前将《申报表》(附件 2、3)word 版发送至电子邮箱707377008@qq.com

联系人:毕岩,电话:86172278。


附件:

1.申报指南参考

2.吉林省教育评价改革试点申报表(学校试点)

3.吉林省教育评价改革试点申报表(项目试点)

4.中共吉林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组织申报全省教育评价改革试点项目的通知》



长春中医药大学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领导小组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