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及相关部门:
为保证本科教学质量,进一步加强教风学风建设,根据《长春中医药大学本科教学听课制度规定》和新一轮审核评估的有关要求,现就本学期领导干部听(看)课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管理干部范围
学校领导,学院(部、中心)领导,教学管理干部,相关职能部门管理干部。
二、听(看)课方式和范围
1.听课方式以随机、随堂为主,也可到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多媒体教学集控室,或通过电脑端远程教学观摩软件进行听(看)课。
2.听课范围为本学期开设的所有本科课程(含理论课、实践课)。
三、相关要求
1.主管教学校领导、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各教学单位、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等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学时。除上述范围外,其他校领导、中层干部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学时。
2.领导干部可根据个人工作安排,自行确定听(看)课时间,听(看)课无须通知任课教师。听课者要尊重上课教师,出入教室不得影响教学,关闭手机,保持课堂秩序。
3.听课者每次听课后应认真填写听课记录,及时与任课教师交换意见;涉及到教学设施、教风、学风等方面的问题应及时与相关部门、教学单位沟通,相关部门及教学单位应采取措施,及时解决。
4.本学期听课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第17教学周周末),届时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负责收回听课记录本进行汇总,公布听课结果。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