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推荐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参加教育部第十四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第十四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准备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教育部拟于2021年8月上旬至9月上旬举办第十四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现面向学校立项实施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遴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会主要内容
(一)大学生创新学术年会:择优遴选国创计划中创新训练项目的学术论文,以学术报告的形式进行学术交流。
(二)大学生创新创业改革成果项目经验交流:择优遴选国创计划中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以展板和实物作品演示的形式进行项目交流。
(三)大学生创业项目推介会:择优遴选国创计划中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进行项目推介、宣传和交流。
二、参加年会对象
申报项目须是正式立项的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要求项目具备创新成果,项目研究报告学术水平较高或项目作品完善且具有很好的展示性。
对在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成果获得国内外发明专利、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具有一定创业基础和成效的项目优先推荐。
三、报名工作安排
申请参加年会的项目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严格按照《第十四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改革成果项目、创业推介项目准备及遴选要求》(附件1)和《第十四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格式要求》(附件2)的相关格式要求认真准备学术论文或展板内容或创业推介项目简介等材料及相关推荐意见表(见附件3-6),并于2021年5月20日(周四)12:00前将年会参选材料(纸质版一份及电子版)统一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联系人:梁钟艺,电话:86172231,邮箱:czdcxcyxy@163.com,地址:办公楼102-5室),后续由学校组织评审后择优上报。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准备,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做好年会参会项目申报的宣传和指导工作,并及时关注相关工作安排。凡经学校推荐参加年会作品所在学院在下一年度大创计划项目申报过程中给予倾斜。
(二)全国年会将遴选一定数量的优秀项目,直接晋级本年度中国大学生工程实践与创新能力大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
(三)全国年会将遴选10项优秀创业推介项目,直接晋级下一年度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
(四)“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列入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成功入选年会的项目由学校统一组织参加此次年会,获奖项目学生及指导教师将予以奖励。
(五)年会具体召开方式将视疫情发展情况另行通知。
附件:
1.第十四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改革成果项目、创业推介项目准备及遴选要求
2.第十四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格式要求
3.第十四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推荐意见表
4.第十四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经验交流项目推荐意见表
5.第十四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创业推介项目推荐意见表
6.长春中医药大学上报第十四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推荐材料登记表(学术论文、经验交流项目、创业推介项目)
创新创业学院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