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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践教学情况检查的通知

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加强研究生实践教学管理,推进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改革,根据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相关要求,学校决定对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践教学情况进行检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及检查对象

(一)中医硕士、临床医学硕士

1.检查时间

20222月20日—2月28日。

2.检查对象

2019级、2020级、2021级中医硕士、临床医学硕士。

3.检查组织

由学生所在学院组成检查小组。同一规培基地有多个学院研究生的,组成各学院联合检查组,由牵头学院对接基地,确定检查相关事宜,联合检查组共同开展检查工作。

中医学院牵头负责对接附属医院、长春市中医院,联合针灸推拿学院、中西医结合学院开展检查工作;针灸推拿学院牵头负责对接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第一临床医院,联合中医学院、中西医结合学院开展检查工作;中西医结合学院牵头负责对接附属第三临床医院,联合中医学院、针灸推拿学院开展检查工作。

临床医学院检查小组负责吉林省人民医院、长春市儿童医院、长春市中心医院、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吉林大学第二医院等基地研究生的检查。

(二)其他专业型硕士研究生

1.检查时间

202237314日。

2.检查对象

药学院、护理学院、健康管理学院在实践基地进行实践教学活动的专业型硕士研究生。

二、检查内容

各学院根据各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关于专业实践教学的要求及考核管理办法,自行确定检查内容,要求包含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

1.实践教学相关材料检查:检查实践基地实践教学管理制度、学生培养过程材料、学生科室轮转表等。

2.科室(部门)走访:检查组成员随机对某几个科室或部门进行实地走访,根据实践基地管理部门提供的实践安排检查研究生的出勤情况,向相关人员了解研究生平时表现、小讲课与教学查房等完成情况、出入科室(部门)考核等专业实践情况等。

3.随机提问:在走访的过程中,检查组成员将针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研究进展、专业技能掌握情况等对研究生进行随机提问。

4.座谈交流:召开研究生、导师、带教老师座谈会,深入沟通实践基地在研究生日常管理、思想政治教育、教学管理、培养过程、培养效果、教学保障等各个方面的情况,并对专业实践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予以探讨和解决。

三、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研究生专业实践教学,成立专项检查组。检查组由主管研究生教学工作副院长、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研究生秘书、研究生辅导员组成,学院指定组长,切实加强对研究生专业实践的组织领导。

2.检查组要严格按照培养方案中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要求进行检查,对实践基地未落实的实践内容与环节,要积极沟通、落到实处。

3.各学院须制定《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践教学检查方案》,2月2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院。内容可涵盖具体检查时间、形式和程序,以及对研究生专业实践情况的管理和考核办法等。研究生院将派出工作人员根据各组检查时间,随机参与检查。

4.各学院在检查过程中要做好相关记录,形成检查报告,3月20日前将纸质版交至研究生院



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22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