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及相关部门:
按照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教科研课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学校将对2021年立项的高教科研课题开展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我校2021年立项的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教科研课题(详见附件1)。
二、重点说明
1.课题负责人需认真填写《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2),《中期检查阶段成果汇总表》(附件3)。
2.课题研究事项如需变更请填写《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研究变更申请表》(附件4),中期检查后,将不再允许变更。
3.中期检查需提供与课题相关的佐证材料(PDF或word)。尚未取得阶段性成果的课题,学校将暂停后续经费支持。
三、材料要求
请各单位于12月12日统一上报材料,发送至czdgj2017@163.com。文件夹以负责人姓名命名。
联系人:李姗姗,电话:18686684965。
附件:
1.2021年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教科研课题立项一览表;
2.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中期检查报告书;
3.中期检查阶段成果汇总表;
4.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研究变更申请表。
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