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2022-2023学年寒假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根据学校校历安排,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现将寒假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22年12月17日开始放假。学生离校时间为2022年12月23日16:00前。
参加科研实验的研究生2023年1月12日离校,返校时间另行通知。
2023年2月6日-3月5日为本科生实践学期,实践学期安排由教务部门另行通知。
学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留学生)返校报到时间为2023年3月4日-5日。
教职工2023年3月2日(星期四)正式上班。
二、工作安排
1.假期用印
用印时间:2022年12月19日、12月26日,2023年1月9日、2月6日、2月20日,上午9:00-11:30。
联系人:张伟琦,86172513,18686600507;
2.假期报销
报销时间:2月6日上午,2月26日上午。
联系人:葛轶梅,86172101,13089104274。
3.假期值班
(1)白天值班
值班时间:8:00—16:30
值班地点:明德楼516室
值班电话:86172513
(2)夜间值班
值班时间:16:30—次日8:00
值班地点:明德楼一楼总值班室
值班电话:86172123
校内“110”报警电话:86172636(全天24小时)
三、工作要求
1.做好值班值宿工作。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做好值班记录,及时接听电话,做好有关文件、传真件的接收工作。坚决杜绝空岗、漏岗现象发生。如不能按时值班可与其他人员调换,并需提前向校长办公室行政科报备。遇有突发事件应及时向校长办公室通报并妥善处理。各单位、部门可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安排假期值班。总值班室钥匙在办公楼一楼门卫室取送。
2.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各单位、部门要切实履行安全责任,加强安全管理。一是放假前要对师生员工进行遵纪守法、防火、防盗等安全教育,教育师生员工要切实做好个人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做好个人健康防护。二是在放假前须认真开展治安防范与安全防火自查,对所属办公室、实验室、仓库、教室及其它场所的水电、仪器设备等进行全面检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三是寒假期间学校及各楼宇门卫对出入人员要认真登记,严格管理,确保学校安全。保卫、后勤等部门要加强假期各校区校园治安和后勤保障工作。
3.做好留校学生管理工作。一是遵循“非必要不留校”原则,因毕业或国家重点科研项目需完成科研实验任务的研究生可申请留校,留校研究生名单由研工部严格审核汇总,并通报防控办、后勤、保卫等部门。二是坚持“谁留人、谁负责”,相关单位及研究生导师要加强对留校学生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三是研工部及相关单位要精准掌握学生留校情况和返家时间。
4.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一是师生员工应密切关注属地疫情发展变化动态,自觉遵守属地及学校疫情防控相关管理规定,坚持少聚集、勤洗手、戴口罩。二是寒假期间教职工离长需经OA系统审批后方可出行,所有教职工须在2月22日前返回长春市区。三是寒假期间外来人员坚持“谁对接,谁负责”原则,入校实行审批制,须提前通过OA系统申请,持审批手续入校。
假期相关工作安排及要求,将根据今冬明春疫情形势变化,结合上级要求,适时进行动态调整。学校开学学生集中返校相关事宜,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需要另行通知。望全校师生员工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祝全校师生假期愉快!
校长办公室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