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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的通知

各单位及相关部门:

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的申报立项工作,现将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申报有关说明

1.严格按照《关于申报2023年度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的通知》(吉高学会〔2023〕3号)(附件1)与新修订的《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管理办法》(附件2)的有关要求,填写申报材料。

2.本年度申报课题分为两种类型,即常规课题和大学生专项课题。申报课题题目可参照《省高教学会2023年度高教科研选题方向》(附件3),也可自行选题。

3.申报常规课题负责人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大学生专项课题均须由1名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的同行专家推荐。大学生专项课题要求负责人距离毕业的时间不少于一年半。

4.每项课题研究人员总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必须有至少1名学生加入课题组,截止2023年4月20日尚有省高教科研课题未结题者(学会课题管理系统可查),不得以负责人身份申报新课题。

5.根据《长春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长中大校办发〔2019〕70号)规定,课题负责人同时承担2项(含)以上厅(局)级、省(部)级教研课题,不允许再参与此次课题申报。

6.学校将对负责人资格、课题立项依据和意义、材料格式等进行初审,不合格者不予推荐上报,请认真对照通知要求申报。

二、材料上交

学校不受理个人申报,请各单位统一于4月20日前将《吉林省高教学会高教科研课题申报书2023年版》(附件4, 活页与佐证成果材料均单独装订附后)纸质版一式2份报送至高等教育研究中心,以上材料电子版文件夹以“课题负责人姓名”命名、汇总材料及申报汇总表(附件5)以“学院/部门+高教学会申报课题”命名后发送至邮箱:czdgj2017@163.com。

联系人:李姗姗王雪;电话:86172218。



附件:

1.关于申报2023年度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的通知》;

2.《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管理办法》2022年版;

3.省高教学会2023年度高教科研选题方向

4.吉林省高教学会高教科研课题申报书 2023年版

5.2023年高教科研课题申报汇总表


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2023年3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