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清明节、“五一”劳动节假期安排的
通 知
各单位、部门: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安排,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3年清明节、“五一”劳动节假期安排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4月5日(星期三)放假1天。
二、劳动节:4月29日(星期六)至5月3日(星期三)放假调休,共5天,4月23日(星期日),5月6日(星期六)上班。
三、假期教学活动安排由教学管理部门另行通知。
四、放假期间,各单位、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并做好安全稳定等工作。
五、遇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六、值班、值宿人员要按时到岗,做好值班记录。
七、各学院要对在校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做好妥善安排。
学校总值班电话:86172513(8:00—16:30)
86172123(16:30—次日8:00)
保卫处值班电话:86172636(全天24小时)
校长办公室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