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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学业预警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学业预警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长春中医药大学本科学生学业预警工作实施办法》(长中大校办发〔2019〕36号)相关文件规定,学校现组织2023年春季学期学业预警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预警对象

一)凡平均学分绩点未达到2.0;

(二)每学期有3科必修课及以上补考不及格者;

(三) 预计毕业年级仍有选修课学分未达到人才培养方案要求者;

四)预计毕业年级艺术教育学分未达到2学分者;

(五)预计毕业年级未获得体育选修学分者;

(六)预计毕业年级非医学专业未获得《现场急救常用技术》课程学分。

、工作安排

5月16日前各学院对学生考试成绩和选修课程成绩进行整理,对达到学业预警条件及已达到退学条件的学生名单、课程考试成绩及学分取得情况进行汇总。

(二)5月18日前各学院组织开展学业预警工作,对预警工作对象范围内的学生给予学业预警,并下达《长春中医药大学学业预警通知书》。各学院须提醒选修学分不够的学生在即将组织的任选课选课工作中进行选课。同时各学院要以适当方式通知到学生本人及家长,做好相关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三)请各学院汇总受到学业预警的学生名单,将《长春中医药大学学业预警汇总表》的电子版、纸质签字版于5月22日下班前发送至指定邮箱(jxyx_ccucm@163.com)并上交学校教务处、学生工作处进行备案。教务处联系人:丁奕元,联系电话:86172407。

、工作说明及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老师应通过电话、邮件、信件等形式和学生家长联系沟通,宣讲学校学业预警和警示相关政策,告知学生在校学习情况,发挥家校教育合力。

二) 各学院应组织老师与预警学生进行专门谈话,帮助其分析学业问题及原因,制定改进计划和帮扶措施,督促其端正学习态度,尽快扭转学业上出现的问题,促进学生成长成才。

三) 依据学校关于学业预警工作的实施办法,对每个受到学业预警学生建立学业预警、指导和跟踪管理,便于对学业预警学生进行督促教育。

附件:1.长春中医药大学学业预警通知书

2.长春中医药大学学业预警汇总表  


                              教务处    学生工作处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