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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全国中医药研究生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全国中医药研究生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相关部门:

全国中医中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中医中药专业学位工作委员会、全国中医药高等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研究会于近期联合发布了《2023年度全国中医药研究生教育研究课题申报通知》(附件1),根据通知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全国中医药研究生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点

1.课题类别。2023年度全国中医药研究生教育研究课题设立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

2.申报资格。申报人员须为实际从事研究生教育工作者,包括研究生授课教师、导师以及管理人员。重点课题申报者应具备副高级技术职称;一般课题申报者应具备讲师、助理研究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者。每位申请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此前未结题者,不得申报或者参与本次申报。

3.申报要求。详见《2023年度全国中医药研究生教育研究课题申报指南》(附件2)。已经参加吉林省教育厅“2023年省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的教师,不允许以相同或类似课题参与此次申报,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4.申报选题。申请人须根据《2023年度研究生教育管理课题选题指南》(附件3)进行选题,题目可自拟。

5.研究周期。重点课题研究时间为2年,一般课题研究时间为1年

6.课题资助。课题由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并择优向全国中医药研究生教育研究会推荐重点项目1项、一般项目5项。同时,推荐项目将直接列入学校2023年度研究生培养创新示范项目,并予以经费支持。

二、材料提交

1.申报人需填写《2023年度全国中医药研究生教育研究课题申请书》(附件4)。申请书一式2份,正反面打印,于左侧装订成册,“课题负责人意见”处签字,与电子版一同报送。

2.学校不受理教师个人申报。请各单位统一5月30日前,2份纸质版《申请书》和1份盖章后的汇总表(附件5)报送至研究生院,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71736875@qq.com。

联系人:蒋海琳   电话:0431-86045093。


附件:

1.2023年度全国中医药研究生教育研究课题申报通知

2.2023年度全国中医药研究生教育研究课题申报指南

3.2023年度研究生教育管理课题选题指南

4.2023年度全国中医药研究生教育研究课题申请书

5.全国中医药研究生教育研究课题汇总表


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