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及相关部门:
根据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上半年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吉高学会〔2023〕6号,附件1)的相关要求,学校决定对前期立项的高教科研课题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我校2020年立项且申请延期结项的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须参加此次结项;2021年、2022年立项的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依据研究工作完成情况,可参加本次结项。(详见附件2)。
二、重要说明
1.按照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管理与验收办法要求,认真准备各项材料,梳理研究成果。
2.《结题申请书》(附件3)中第三项“课题研究工作报告”按照内容提示逐项填写,其中“研究的主要过程和活动”是指开题评议、中期检查、课题公开会议等相关活动,课题研究工作报告非结题研究报告。
3.《结题研究报告》(附件4)封面信息请填全,格式务必参照模板要求,另需附查重报告与检索网址的链接。查重限定为5种软件:知网、万方、维普、大雅、paper pass,要求知网总复制比/文献相似度<含个人引文>应≤30%,万方、维普、大雅、paper pass总复制比/文献相似度<含个人引文>应≤20%。
4.研究成果电子版格式:编著类成果要求提供CIP数据核字号查询页首页截屏图片与目录页扫描件;论文类成果必须是已见刊文章,要求在中国知网或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等数据库全文下载(caj或pdf格式,不接收扫描与照片格式);外文成果至少要提供中文题目与内容摘要,EI(不含会议)、CSCD、A&HCl数据库收录的期刊论文(全文)需提供正式的检索报告及链接地址截图;证书类与意见采纳类成果要求为扫描件,成果电子版均不接收视频、ppt与程序类格式。大学生专项课题研究成果不作硬性要求。
三、材料上交
1.准备材料
①结题申请书(2023年版);②结题研究报告(须附查重报告与检索网址链接);③课题申报书扫描件;④开题报告书扫描件;⑤中期检查报告书扫描件;⑥变更申请表扫描件(学会盖章版,若中期时无变更可省略);⑦研究成果;⑧申报结题基础条件审核表(附件5)。
2.材料要求
所有材料均为电子版,其中材料③、④、⑤、⑥须含学会印章(PDF扫描件),其中③无印章者须另附立项通知书扫描件,第⑦项研究成果限5项以内,切勿超项,⑧基础条件审核表由学院/部门汇总并负责审核。
学校不受理个人结题材料,请各单位统一于6月19日前将上述电子版材料、结题汇总表(附件6)发送至czdgj2017@163.com,文件夹以“长春中医药大学+主持人”命名,子文件以“主持人+材料名称”(指“结题申请书”、“研究成果”等)”命名。
联系人:李姗姗 王雪 电话:86172218。
附件:
1.关于开展2023年度上半年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2.2023年度上半年高教学会待结项课题一览表;
3.结题申请书(2023年版);
4.结题研究报告(模板);
5.申报结题基础条件审核表;
6.结题汇总表。
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