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参加第十六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第十六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拟于2023年11月举办第十六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现面向学校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遴选,具体内容如下:
一、年会主要内容
1.大学生创新学术年会:择优遴选国创计划中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的学术论文,以学术报告的形式进行学术交流。
2.大学生创新创业改革成果项目交流:择优遴选国创计划中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以展板和实物作品演示的形式进行项目交流。
3.大学生创业项目推介会:择优遴选国创计划中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进行项目推介、宣传和交流。
二、参加年会对象
申报项目须是正式立项的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要求项目具备创新成果,项目研究报告学术水平较高或项目作品完善且具有很好的展示性,对在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成果获得国内外发明专利、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具有一定创业基础和成效的项目优先推荐。已在往届年会上交流过的项目不可再参加本届年会。
三、材料提交
申请参加年会的项目,严格按照《第十六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改革成果项目、创业推介项目准备及遴选要求》(附件1)和《第十六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格式要求》(附件2)认真准备项目参选材料。请于2023年7月7日前将参选材料(电子版)及《推荐意见表》(附件3-5)发送至czdcxcyxy@163.com。
联系人:创新创业学院刘洁,电话:15604439508。
附件:
1.第十六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改革成果项目、创业推介项目准备及遴选要求
2.第十六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格式要求
3.第十六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推荐意见表
4.第十六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改革成果项目推荐意见表
5.第十六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创业推介项目推荐意见表
6.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作品评审标准
创新创业学院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