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使进入我校工作的新教职员工能够深入了解我校文化和规章制度,熟悉相关业务流程,掌握相关工作技能,适应并胜任本职工作,将在5月份安排新入校教职工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14年3月我校新落编的教职工,以及2013年落编但未参加当年新教职工培训的工作人员。
二、培训方式
培训采用理论与实践、学校集中与部门单独培训相结合的形式。
三、培训内容及组织实施
培训工作由人事处、教务处牵头,由指定的具体人员负责培训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培训内容分为综合培训和业务培训两部分,其中综合培训由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学工部、档案馆(中医药博物馆)共同组织实施,业务培训由教务处、参加培训人员所在部门按岗位类别分别组织实施。
1、综合培训
培训内容:学校历史、办学理念、发展定位、中医药特色教
育、师德修养、大学生教育、岗位管理、科研申报及规章制度等。
组织实施部门: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学工部、档案
馆(中医药博物馆)
参培人员:全体新职工
2、业务培训
培训分学校集中培训和所在部门单独培训。
培训内容:职业道德教育及岗位技能培训。
(1)学校集中培训
组织实施部门:教务处
参培人员:教学、科研、辅导员岗位人员
因科研岗、辅导员岗工作性质与教学岗相似,这两类岗位纳入教学岗集中培训。
(2)部门单独培训
组织实施部门:新进人员所在部门
参培人员:全体新职工
业务培训的具体内容、考核形式及时间、地点安排由负责组织实施的部门于培训前上交人事处,培训结束后3日内将考核结果上交人事处备案。
教学、科研、辅导员岗位人员须同时参加业务集中培训和部门单独培训。
四、培训考核及结业
考核成绩由综合培训成绩和业务培训成绩两部分组成,综合培训的考核由人事处组织,业务培训的考核由具体实施部门组织。出勤率未达到2/3的不予考核。未结业者不得参加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及专业技术职务评聘。
五、培训要求
1、参培人员须遵守纪律,按时签到,不迟到、不早退,因病、因事需请假的要到相应组织实施部门履行有关手续。
2、负责组织实施培训的部门要加强对参培人员的管理,确保参培人员的出勤率,培训结束将出勤报表上交人事处备案。
3、培训结束后,培训人员撰写不少于2000字的培训心得,培训心得将作为考核内容纳入此项培训考核。
希望各单位重视新教工的培训工作,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并于5月9日前将《2014年新教职工培训登记表》纸质及电子版统一上交人事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人事处 李秋明 程文宣 86172401
教务处 刘京丽 86172411
附件: 1、2014年新教职工培训时间安排
2、2014年新教职工培训登记表
3、2014年新入校教职工培训名单
人事处 教务处
201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