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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我校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做好我校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申报推荐工作,根据《吉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管理试行办法》(吉人社办字〔201336号)的有关规定,按照省人社厅《关于报送2013年全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和省直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材料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二级岗位申报条件按照《吉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管理试行办法》(吉人社办字〔201336号)执行。

三级岗位申报条件按照《长春中医药大学专业技术三级竞聘岗位条件控制标准(试行)》执行。

二、申报范围

1.符合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申报条件。

2.我校聘任在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行政领导人员不在申报范围内)。

三、申报数额

按照上级核定的二、三级岗位数额内申报,择优推荐申报人员。

四、申报要求

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的申报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集中核准的原则进行。三级岗位业绩及聘任时间截止到2013930日。

(一)申报程序

1.公布本校二、三级岗位推荐数量;

2.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填写《吉林省事业单位二、三级岗位一览表》(见附表1)、《吉林省事业单位二、三级岗位申报表》(见附表2),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及个人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工作业绩简况(500字左右);

3.学校组织资格审查、专家评议,经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并公示无异议后,按专家评议的排序结果产生推荐人选,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4.省人社厅组织相关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评议审核,省人社厅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拟聘人选进行公示。

5.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选,由省人社厅核准为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聘用人选,并向学校下达聘任文件。

6.学校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下达的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聘任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二)申报材料要求

1.《吉林省事业单位二、三级岗位一览表》一式1份(附电子版)。

2.《吉林省事业单位二、三级岗位申报表》一式5份(附电子版)。

3.学术技术成果奖项类、学术技术荣誉影响类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

材料上交时间为20131024日至30日。

五、有关要求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评聘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高度关注的工作。各单位要精心组织上报工作。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程序申报。对申报工作中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五年内不得申报。

联系人:人事处师资与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科  李秋明 

联系电话:86172401

附件: 请到文件下载处下载

                                   

 长春中医药大学

  2013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