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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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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材料要求

 

一、项目验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吉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项目:
1、成果验收报告书5份(附件1);
2、研究报告5份(格式详见附件3),A4纸双面打印;
3、佐证材料5份,佐证材料包括:项目合同书复印件、论文复印件及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成果证明。
(二)吉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
1、成果验收报告书5份(附件2);
2、研究报告5份(格式详见附件4),A4纸双面打印;
3、佐证材料5份,佐证材料包括:项目合同书复印件、论文复印件及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成果证明。
二、重要事项变更说明
如果在项目研究的过程中有课题主持人或课题研究成员变更(包括成员组顺序不一致),请在项目研究进行到三分之二时,填写吉林省高校科学技术(人文社科)研究规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由学校科技处统一向教育厅提出申请。
三、验收材料审核要点
1、必须提供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公开发表论文2篇。
2、3万字研究报告。
3、提交电子版时,合同书复印件、发表论文等佐证材料需要扫描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