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吉林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工程(2022-2025年)实施方案》,以及《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推动优质资源共享,进一步提升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决定开展校级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开展校级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建设是我校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基础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把关,选择能够代表本单位水平与特色的高质量课程与教学案例建设项目进行上报。
2.各单位按照《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立项建设工作方案》(附件1)和《长春中医药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立项建设工作方案》(附件2)要求开展遴选推荐工作,并在本单位公示,将无异议的初选结果进行上报。
3.已申报2022年度研究生培养创新示范项目者,仍可按照本通知的相关要求及立项建设工作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后申报。
4.实行限额推荐制度,学校最终将推荐6门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和6项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参评省级项目。
二、材料报送
请将每个项目申报书及对应的佐证材料放在同一个文件夹中,每个精品示范课程申报书及课程已有大纲放在同一个文件夹中,并将汇总表单独报送。以学院为单位将扫描后的pdf版本发送至371736875@qq.com。申报材料请于2022年9月5日前报送。
附件:1.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立项建设工作方案
2.长春中医药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立项建设工作方案
3.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
4.长春中医药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建设项目申报书
5.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6.长春中医药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