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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

长春中医药大学关于加强高等教育(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培育的通知

长春中医药大学关于加强高等教育(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培育的通知


各学院、各研究生教学单位:

为全面加强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总结和推荐工作,充分调动教学及管理人员积极从事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做好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和培育工作,学校决定启动研究生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评选和培育范围

高等教育(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应反映党的十九大、二十大以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在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在研究生人才培养的实践、改革和研究中发挥示范引领和激励作用。

研究生教学成果内容主要包括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深化评价机制改革、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推进科教融合、深化产教融合、加强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加强研究课程建设、提升导师队伍水平、强化培养过程管理等方面。

二、培育目标

深入挖掘学校在研究生教育教学中的特色与优势,遴选一批基础扎实、特色鲜明、示范性强的成果,通过培育及重点建设,形成一批标志性、高水平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成果,力争实现2024年省级和2026年省级、国家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新突破,推动学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显著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三、培育原则

1.聚焦重点。重点围绕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深化评价机制改革、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推进科教融合、深化产教融合、加强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加强课程建设、提升导师队伍水平、强化培养过程管理等方面开展研究。

2.彰显成效。围绕已取得初步成效的获奖项目,一方面加强其引领示范作用,另一方面通过进一步的培育和实践,夯实教研基础,形成高水平教学成果,彰显研究成效。

3.鼓励创新。学校通过研究生培养创新示范项目建设,鼓励全校教师积极深入开展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的理论研究和教学实践,助推学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水平和培养质量的稳步提升。

四、培育措施

学校拟于2023年12月前选树一批具有科学性、实用性、创新性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确定重点培育项目,加强专家指导和成果培育扶持,并在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申报中予以重点倾斜。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培育工作,遵循“提前谋划、尽早启动、全面整合、重点培育”的原则,做好组织和策划工作。

1.确定选题。各单位要统筹规划,认真梳理、整合研究生教育教学方面形成的优势和特色,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确定选题。学校组织专家论证,根据专家意见调整选题。

2.调研学习。各单位及项目团队要广泛开展高校调研,积极参加教学成果奖相关的培训学习,了解项目的优势和不足,在教学管理方法及手段、人才培养目标实现和质量提升等方面做到与时俱进,理论联系实际。

3.组建团队。各项目要组建一支梯队合理、分工明确的高水平教师团队。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项目组成员应直接参与项目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形成合力。鼓励各单位以项目为纽带跨学院联合组建团队,与地方政府部门、企业、科研院所、研究生工作站联合攻关,但须以长春中医药大学为牵头单位。

4.制订方案。各项目团队制订项目建设方案,确定工作进度和阶段性工作安排,设立指标性建设任务及目标。

5.材料梳理。各项目团队从成果名称、框架体系、创新点提炼等方面进行反复修改凝练,挖掘内涵,提炼解决教学问题的理念、方法、举措和应用中的亮点,锤炼语言表达,做好成果申报材料的梳理与升华,形成可供借鉴的新模式。

6.宣传推广。注重成果在校内外的推广应用,通过发表高水平论文、编写教材著作、组织承办与成果有关的研讨会、组织学生参加高级别竞赛、在各类媒体上进行宣传推广等方式,增强教学成果的影响力。



                                                                                                       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