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学期学业预警工作的
通知
各学院:
根据《长春中医药大学本科学生学业预警工作实施办法》(长中大校办发〔2019〕36号)相关文件规定,现将学校2021年春季学期学业预警工作通知如下:
一、预警对象
(一)凡平均学分绩点未达到2.0;
(二)每学期有3科必修课及以上补考不及格者;
(三) 毕业年级仍有选修课学分未达到人才培养方案要求者;
(四)毕业年级艺术教育学分未达到2学分者;
(五) 毕业年级非医学专业未获得《现场急救常用技术》课程学分。
二、工作安排
(一)4月2日前各学院对学生考试成绩和选修课程成绩进行整理,对达到学业预警条件及已达到退学条件的学生名单、课程考试成绩及学分取得情况进行汇总。
(二)4月8日前各学院组织开展学业预警工作,对预警工作对象范围内的学生给予学业预警,并下达《长春中医药大学学业预警通知书》。各学院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到学生本人(以适当方式通知到学生家长),同时做好相关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三)请各学院汇总受到学业预警的学生名单,将《长春中医药大学学业预警汇总表》的电子版和纸质签字版于4月15日下班前上交学校教务处、学生工作部进行备案。
三、工作说明及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老师应通过电话、邮件、信件等形式和学生家长联系沟通,宣讲学校学业预警和警示相关政策,告知学生在校学习情况,发挥家校教育合力。
(二)各学院应组织老师与预警学生进行专门谈话,帮助其分析学业问题及原因,制定改进计划和帮扶措施,督促其端正学习态度,尽快扭转学业上出现的问题,促进学生成长成才。
(三)依据学校关于学业预警工作的实施办法,对每个受到学业预警学生建立学业预警、指导和跟踪管理,便于对学业预警学生进行督促教育。
附件1:长春中医药大学学业预警通知书
附件2:长春中医药大学学业预警汇总表
教务处、学生工作部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