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本科校际互派学生交流项目遴选的通知
各学院:
为推进校际间交流与合作,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共享优质教育资源,今年我校与温州医科大学、安徽中医药大学、辽宁中医药大学继续开展“本科学生互派交流学习”项目。现将2023年国内校际互派交流遴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互派交流院校及交流学习课程性质
1.温州医科大学:理论学习
2.安徽中医药大学:理论学习
3.辽宁中医药大学:毕业实习
二、互派交流时间
2023-2024学年,为期一年。
三、互派交流范围、专业及名额
(一)温州医科大学:
遴选我校2022级临床医学专业5名本科学生。
(二)安徽中医药大学:
1.专业分布情况:我校中医学、中医儿科学、中医骨伤科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护理学、康复治疗学、中医康复学、药物制剂、药学、中药学、制药工程、公共事业管理、医学信息工程等14个专业本科学生可报名参加遴选。
2.名额分配:
学院名称 |
交流名额 |
中医学院 |
1-3 |
药学院 |
1-3 |
针灸推拿学院 |
1-2 |
护理学院 |
2-5 |
健康管理学院 |
2-5 |
康复医学院 |
1-3 |
中西医结合学院 |
1-3 |
医药信息学院 |
1-3 |
合 计 |
15 |
3.辽宁中医药大学:
遴选我校2019级中医学“5+3”一体化专业5名本科学生。
四、互派交流遴选要求
(一)热爱中医药事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队意识好,适应能力强,具有较强的生活自理能力和自主学习能力;
(二)身心健康,无不良嗜好,具有健康和谐的人际关系;
(三)综合素质好,无不及格科目,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5,班级综合排名前1/2。
五、互派交流遴选程序
(一)学生根据交换学校专业设置情况选报交换学校与专业(选报专业必须与在校所修专业相同)。
(二)5月22日-5月26日,各学院积极宣传交流生项目,有报名意向的学生如实填写《长春中医药大学校际交流学生报名表》(附件1),经家长签字同意后上报学院。
(三)5月29日-6月2日,各学院审核学生报名信息,自行开展遴选工作,将结果在学院内公示,要求遴选过程有图片,有总结。遴选后确定交流生名单,填写《长春中医药大学校际交流学生汇总表》(附件2),上报学校。
(四)学校根据各学院实际报名选拔情况,进行审核和公示,对多余名额进行调配。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校际互派交流学生项目是学校与外地其他高校联合培养本科生、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遴选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二)广泛宣传。要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明确交流的意义,充分认识交流工作对于学校发展和学生个人成长的重要性。
(三)认真落实。各学院严格按照通知要求,保证遴选工作质量,遴选优秀的学生参加交流,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完成工作,《长春中医药大学校际交流学生报名表》要求学院留存,《长春中医药大学校际交流学生汇总表》6月5日下班前报送教务处。
(四)温州医科大学、安徽中医药大学校际交流项目联系人:丁奕元,联系电话:86172407。辽宁中医药大学校际交流项目联系人:张伟莹,联系电话:86172408。
附件: 1.长春中医药大学校际交流学生报名表
2.长春中医药大学校际交流学生汇总表
长春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