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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

药学院关于做好临时调课、代课有关事宜的通知

为进一步强化教学管理,完善校、院两级管理机制,合理利用学校现有教学资源。经学校研究,决定试行网上临时调课管理制度。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教务处规定,原则上每名任课老师调课比例不超过本门课程总学时的10%  

二、做课表调整时,任课教师必须填写调课申请单,4学时以内由药学院审批,并报教务处备案;超过4学时需学院签署意见,教务处审批; 10学时以上需学校主管校长审批。  

三、理论课实验课要分别填写调课申请单,理论课调课申请单一式两份,实验课调课申请单一式三份。  

四、如因公派开会等原因进行的调课的,要将会议通知复印件交至院办备案。  

二、药学院指定刘芳馨作为负责人进行临时调课管理。要求临时调课、代课的教师提前一周,即调课前一周周五中午12:00前将《调课申请表》和《代课申请表》填好交给药学院指定负责人。  

三、药学院指定负责人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临时调课操作,并于每周五下午三点前,将《调课申请表》和《代课申请表》统一交到教务处407办公室,由教务处进行审核备案。  

四、调课申请注意书写规范,课程名称要写全程,必须写清调课理由及具体时间,明确代课教师,严格按照调课申请单样表格式进行填写。  

五、无正当理由调课或没有上报《调课申请表》和《代课申请表》的教师将按学校教学有关规定处理。  

 

六、《调课申请表》和《代课申请表》样表已添加到附件,请各位老师下载。